不为已甚

成语拼音:bù wéi yǐ shèn
所属拼音分类:bu

“不为已甚”出自《论语·卫灵公》:“君子恶居下流而讪上,故有恶而无悲;不为已甚,言其责罚不过分。”该成语意指做事不要做得过分或过于严厉。在具体应用时,“不为已甚”的核心在于中庸之道与适度原则的体现,在给予他人批评和惩戒时保持适中尺度,避免走向极端。“已”指的是过度、过分的意思;“甚”则是极端之意。使用这个成语的人通常希望传达一种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强调在处理问题时不采取过于激烈的手段或措施。

例句:领导得知下属工作中的失误后,并没有立即大发雷霆地批评他们,而是耐心听完了他们的解释,最终决定给予适当的警告而不是严厉的处分,这样既达到了警醒的目的,又不至于让员工感到过分的压力和委屈,这就是不为已甚的最佳体现。

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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