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置辩

成语拼音:bù róng zhì biàn
所属拼音分类:bu

“不容置辩”这一成语源自古代汉语,在现代仍被广泛使用。它的字面意思是不允许别人放置或安放,引申为不允许他人进行辩护或者辩论。这个词语强调的是某种情况的确定性与无可争议的状态,即在特定的情境中,已经做出了明确无误的判断或结论,以至于不需要也不允许任何进一步的辩解和讨论。

“不容置辩”的使用场景通常是在面对事实非常清楚且无可争议的情况时,表明这种情形下再进行争论或者提出不同意见是没有意义的。它传达了一种坚定的态度和对现状的确信感,暗示了对话或协商已经到达了一个无法回转的地步。

例句:在法庭上,当法官宣读确凿无疑的证据,并指出被告无懈可击的犯罪行为时,律师试图为他的当事人辩护,但面对如此强烈的证据链,任何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这时可以说,“不容置辩”的事实已将一切可能性封闭。

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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