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伏烧埋

成语拼音:bù fú shāo mái
所属拼音分类:bu

“不伏烧埋”这一成语源自古代中国的司法实践,它描述了一种坚决不服从法律判决的态度或行为。具体而言,“伏”指的是屈服,“烧埋”则是指当时官府向杀人犯追缴的银钱,用于赔偿死者家属的丧葬费用。该成语的整体含义是指当事人拒绝接受错误、不承认罪行或者无视他人劝告的行为方式。

在历史语境中,这样的态度通常反映出一种刚烈的性格特征或是对自身行为的坚定信念,但也可能表明此人缺乏悔改之意或对于法律制度持怀疑乃至反对的态度。虽然这种行为有时表现为勇武与正义感,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会被视为不尊重司法权威和道德规范的行为。

例句:在那次严重的刑事案件中,尽管面对确凿证据,嫌疑人李明仍坚持“不伏烧埋”,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公开宣称自己无辜,导致案件审理过程异常复杂。

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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