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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测之罪”这一成语源自古代对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评价,意指严重的犯罪行径,特指那些达到足以判处死刑的程度的重大罪行。“不测”的意思是指无法预料、难以度量的情况,“之罪”则指的是特定的罪行。合起来理解,便是指一种可能带来致命后果的重大罪过或危害性极大的行为。
这个成语具有很强的历史背景和法律色彩,在古代社会中用于描述那些触犯了最高刑法的行为,通常与叛逆、谋杀等严重犯罪相关联。使用“不测之罪”能够强烈地传达出对某种行为极度严重的谴责态度,并且强调这种行为将面临的严厉后果。
例句:由于他长期以来策划并实施了一系列恐怖袭击活动,被警方调查后发现其图谋破坏国家安全的证据确凿,最终以涉嫌犯有不测之罪而遭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