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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官司”这一成语形象地描绘了用文字进行辩论或争执的过程和状态,其核心在于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思想、观点,并与他人展开争论。“笔墨”在这里特指文学创作中的书写工具以及由此产生的作品,“官司”则意味着正式的法律诉讼或是激烈的论战。因此,“笔墨官司”的形象性意义就是利用文字这一载体进行思想上的较量或辩论,如同法庭上双方律师通过言语和证据进行对峙一样。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网络平台来进行“笔墨官司”。无论是学术讨论、社会议题的探讨还是个人意见的表达,“笔墨官司”都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交流方式。这种形式不仅能够促进思想碰撞和观点交锋,还能够让不同的声音得以传播和共鸣。
例句: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围绕着一部新电影的艺术价值问题,两位影评人进行了激烈的笔墨官司,各自发表长文阐述自己的见解,并就对方的观点进行反驳。